
公告日期:2025-04-2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骁悍)
本人作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骁悍,男,1955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河北工业大学机械系精密仪器专
业毕业,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省医疗器械工业公司干部;河北省医药总公司医疗器械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河北省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正处级)、党组成员;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党组成员、助理巡视员;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河北省卫生厅党组成员,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党组成员;河北省卫生厅副厅长;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现任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2020 年 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6 次,实际出席 6 次。其中,现
场出席 5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1 次,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股东大会会议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专业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就职后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应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度,本人召集并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参加战略与规划委员会
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就增补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认真研究和审阅,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利用本
人在医药行业的经验优势,结合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发展战略实施提出合理建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以及行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来到公司现场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就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对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审慎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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