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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9 16:51:06 股吧网页版
世纪华通: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0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5.97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1)。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15,469,8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2099%,最高成交价为 19.8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8.9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952,71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69,800 股。若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73,848,695 7.7856% 589,318,495 7.995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96,833,627 92.2144% 6,781,363,827 92.0046%

总股本 7,370,682,322 100.0000% 7,370,682,32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如公司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则总股本不会变化。若公司在本次回购完成之
后三年内未能将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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