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和奔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13 899,915,547 37.9583
网络参会 452 72,629,175 3.0635
合计 465 972,544,722 41.0218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45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3,018,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99%。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266,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4%;反
对 244,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弃权 33,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41,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5%;反对 244,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5%;弃权 3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
提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776,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0%;反
对 547,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3%;弃权 220,298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251,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84%;反对 547,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9%;弃权 220,2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7%。
提案 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295,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
对 203,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弃权 46,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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