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 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维护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 1 条 为维护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现行适用的《中 (下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并适用的《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定,制定本《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 下简称“本《章程》”)。
订本《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本
《章程》”)。
第 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 第 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于 2002 年 4 月 17 日经河南省人民政 和要求,于 2002 年 4 月 17 日经河南省人民政
府以文号为豫股批字(2002)07 号《关于变更 府以文号为豫股批字(2002)07 号《关于变更
设立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 设立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 准,由原焦作市浩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准,由原焦作市浩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原浩科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原浩科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同年 7 月 1 日,公司获得河南省工商行 公司。同年 7 月 1 日,公司获得河南省工商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豫 工 商 企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豫 工 商 企
410000100636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 410000100636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
本)》,现持有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本)》,现持有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800173472241R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800173472241R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 3 条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经中国 第 3 条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
以编号为证监许可(2011)1016 号《关于核准 以编号为证监许可(2011)1016 号《关于核准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2,400 万股,并于 2011 年 7 月 民币普通股股票 2,400 万股,并于 2011 年 7 月
15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上 15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上
市。 市。
第 4 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龙佰集团股 第 4 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龙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LB Group Co., Ltd.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LB Group Co., Ltd.
集团名称:龙佰集团 集团名称:龙佰集团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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