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18:47:09 股吧网页版
龙佰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丽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梁丽娟)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
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7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梁丽娟 7 7 0 0 0 否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 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全部
会议并认真听取各项议案,对会议审议的事项无异议。

3、参与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查公司相关事项。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等3项议案。

4、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组织、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会议,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4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同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利用自身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本人对需审议的各个议案均进行认真的了解及分析,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有效进行审核,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2024年度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3、重点关注公司财务及依法运营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及财务部门等就公司业务、财务、运营等各个方面进行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并关注公司依法运营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
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了切实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