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7093 债券简称:章鼓转债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章鼓鼓风机(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鼓镇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3 号),山东省
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43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43,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089,622.64 元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40,910,377.36 元。
上述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出具了永证验字
(2023)第 2100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将分别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济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章鼓镇江与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37940180809097666 补充流动资金
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新型高端节能通风机
371899991013001179435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 公司山东省分行 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核电风机生产车间建
531902127610909
公司济南章丘支行 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710 车间智能升级建
8112501011701489840
公司济南分行 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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