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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5 16:15:07 股吧网页版
山东章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编号:Z22831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保荐人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保荐代表人 刘钦、李伦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内容

证券代码 002598

注册资本注 312,034,876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

法定代表人 方树鹏

董事会秘书 陈超

联系电话 0531-8325002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11 月 3 日

注:此处注册资本为截至 2025 年一季度末金额
三、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3 号)的同意,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章鼓”)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43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3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370,218.08 元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629,781.92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出具
了永证验字(2023)第 210025 号验资报告》。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尽职调查期间,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山东章鼓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审核人员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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