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华)
本人李华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华,1972 年 11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全国税务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经济与财政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济南市税务学会副会长。1998 年 7 月至今在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工作,曾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税务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赛克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2020 年 4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和科创版独立董事课程学习,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2024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 年,本人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
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2024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股东 列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李华 7 7 0 0 否 1 1
对七次董事会的各项事项,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每个议案,
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
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司发放和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
交流了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独立
意见类型
①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的审查意见;②《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③《关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审查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意见;④《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 董事专门会议2024 同意
年第一次会议 的议案》的审查意见;⑤《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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