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章鼓”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山东章鼓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章鼓鼓风机(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鼓镇江”)增加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3 号),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43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4,3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38,629,781.92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全部
到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出具了永证验字(2023)第 210025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核电风机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10,665.36 10,665.36
2 新型高端节能通风机建设项目 6,639.53 6,639.53
3 710 车间智能升级建设项目 2,908.01 2,908.01
4 补充流动资金 4,787.10 4,087.10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 25,000.00 24,300.00
三、本次提供借款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新型高端节能通风机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章鼓镇江增加借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639.53 万元(含 6,639.53 万元),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向章鼓镇江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 3 年,章鼓镇江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章鼓鼓风机(镇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3MABN98P75H
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19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注册地址:镇江市句容市经济开发区容宁创业园 9 幢厂房
法定代表人:刘士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机、风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系山东章鼓的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章鼓镇江的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章鼓镇
江总资产 6,574.82 万元,总负债 6,319.58 万元,净资产 255.24 万元,实现净
利润-185.37 万元(经审计)。
4、章鼓镇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章鼓镇江增加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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