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6 21:16:31 股吧网页版
金禾实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7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迎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迎春先生及杨乐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4,781,972 股,其中杨迎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16,05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70%),杨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8,699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09%),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0,487,223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45.65%)。杨迎春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法律法
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816,050 股(即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70%)。

公司于近日收到杨迎春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杨迎春

杨迎春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乐先生(父子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股东持有股份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剔除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杨迎春 3,816,050 0.70%

杨乐 478,699 0.09%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0,487,223 45.65%

合计 254,781,972 46.44%

注:1、截至本公告日,杨迎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16,050 股,本次减持仅针对其直接持股部分。

2、计算比例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预计所减持股份不超过 3,816,050 股(含),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70%。

4、减持方式: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进行(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进行(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计算前述减持比例时,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杨迎春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金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