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9 02:10:19 股吧网页版
一周大事件扫描
来源:经济参考报

  1、比亚迪起诉姚*强胜诉,回击黑公关乱象

  1月22日,比亚迪法务部在社交媒体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起诉汽车博主姚*强(抖音账号“大秦军陕团”)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判决认定被告编造并传播了方程豹汽车的虚假信息,损害了比亚迪及方程豹品牌的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判令被告向比亚迪公司赔偿201万元。此前,汽车博主姚*强通过其新媒体平台账号发布视频,自称以正常驾驶方式测试比亚迪方程豹首款车型豹5,得出百公里油耗18升的结论,与该车官方公布的7.8升/百公里最低荷电油耗相差甚远。

  2、小米回应海南汽修店火情及河南高速事故

  1月20日,小米公司在社交媒体平台发文回应了海南维修店火情与河南YU7高速事故。其中,就海南维修店火情回应称,1月19日17点30分车辆进入驻车状态,主副驾离车。17点34分,前排座椅发生移动。17点37分,车内出现火情。截至车辆离线数据中断前,动力电池均处于正常状态。随后现场火情由消防部门及时扑灭,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就河南YU7高速事故回应称,事故发生前车辆处于人驾状态,正常行驶,右侧货车危险并道,因雪地路滑,驾驶员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对方未停车驶离现场。发生事故后,车辆前部受损,驾驶员正常停靠应急车道,车内驾乘人员及时撤离,无人员伤亡。截至16点14分车辆离线前,动力电池与小电池状态均处于正常范围内。

  3、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突破2000万大关

  1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12月全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数据。根据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数据,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枪)总数达到2009.2万个,同比增长49.7%,突破2000万大关。其中,公共充电设施(枪)471.7万个,同比增长31.9%,公共充电桩额定总功率达到2.20亿千瓦,平均功率约为46.53千瓦;私人充电设施(枪)1537.5万个,同比增长56.2%,私人充电设施报装用电容量达到1.34亿千伏安。

  4、信用卡分期能领“国补”,不限消费领域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实施期限被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通知,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被纳入财政贴息的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此前关于消费领域的限制,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以及新发生的信用卡账单分期,由经办机构识别其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5、吉利发布“一个吉利全面领先”战略目标

  1月22日,吉利控股集团发布“一个吉利全面领先”2030战略目标:通过强化顶层统筹与全球协同,实现全球“一盘棋”的战略格局;打造“六位一体”的核心能力体系,推动关键指标达到全球车企领先水平,成为中国企业全球化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同时,公布了2030年关键指标:实现全球总销量突破650万辆(乘用车+商用车),营收超1万亿元,跻身全球车企销量前五,其中新能源销量占比约75%,海外销量占比超三分之一。

  6、比亚迪巨轮载5000辆汽车免税落地阿根廷

  阿根廷当地时间1月19日,比亚迪200米级自营滚装船“常州号”满载5000余辆新能源汽车抵达阿根廷萨拉特港,凭借阿根廷政府免征35%进口关税的优惠政策登陆。自2025年10月进入阿根廷市场以来,比亚迪凭借海豚MINI、元Pro等三款车型迅速占领新能源销量榜首,预售首月即斩获1500辆订单。此次免税进口的5000余辆车将进一步巩固其市场地位。

  7、国内现存汽车产销相关企业超172万家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现存在业、存续状态的汽车产销相关企业超172.7万家。其中,2025年新增注册相关企业超32.5万余家。近五年间,汽车产销相关企业的注册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并在2025年达到顶峰。从区域分布看,广东、江苏、山东汽车产销相关企业数量位居前列,分别拥有17.3万余家、15.4万余家和14.6万余家。

  8、加油加气站改扩建甲醇加注站标准审查通过

  1月27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标准法规工作委员会甲醇汽车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加油加气站改扩建甲醇加注站技术规范》(项目编号:2025-75)团体标准审查会。来自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的委员共同组成标准审查专家组,并在听取标准起草单位对标准编制背景、主要技术内容、征求意见处理情况等详细介绍后,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条审查,一致同意并通过标准审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