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共五章28条,主要内容聚焦于细化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规范、明确汽车销售企业价格行为要求、引导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等三个方面。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对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给予了明确、具体、全面的指导和提示,避免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某些具体行为触及法律红线,从而有效帮助企业规避可能造成的法律法规风险,在源头治理上促进企业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禁止价格串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提到,近年来,随着汽车市场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价格行为也日趋复杂。实践中,汽车生产销售领域存在价格标示不规范、价格欺诈、价格串通、非理性竞争等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征求意见稿》首先就是针对生产企业,细化价格行为规范。明确从整车到零配件生产、从定价策略到销售行为各环节的价格合规要求。包括实行全流程价格管理,要求建立覆盖整车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全链条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促销与定价行为,要求返利政策清晰明确且以合同等形式约定,尊重经销商自主定价权;依法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细化了多种表现形式;强化公平定价约束,禁止对同等交易条件经营者实施价格歧视,禁止生产者之间及零配件企业之间价格串通;规范零配件及功能收费,明确“付费解锁”功能需告知免费期限及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中汽协方面解读称,《征求意见稿》提到企业要建立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定价策略,对所属整车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链条价格行为管理,确保价格行为规范。在处理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方面,明确提示汽车生产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针对企业与供应商间价格串通等行为,《征求意见稿》也进行明确提示,实施固定或者变更汽车及零配件价格水平;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约定采用统一的价格计算标准;其他价格串通行为等价格串通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此外,对于有免费期的功能,销售时应当告知免费期限、后续收费标准等内容,免费期自车辆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免费期结束前应再次提醒消费者;对于需收费的差异化增值功能,销售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明确告知的差异化增值功能不得收费。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部分企业长期价格倒挂,挤压研发创新空间,破坏品牌价值与市场秩序。《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低于成本销售、价格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划定市场红线,将引导行业竞争从“拼价格”的低层次内卷,回归“拼技术、拼服务、拼价值”的良性轨道,从根本上修复产业生态。
销售应“明码标价”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崛起,不仅让汽车驾驶技术不断迭代、销售形式和销售模式也逐步创新,新车销售环节如何保证,也成为行业聚焦的重点。
《征求意见稿》同样聚焦汽车新车销售环节,着力规范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促销等突出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到,要细化明码标价规则,要求经营场所及网络平台真实、准确标示商品和服务信息,严格区分汽车产品价格与销售服务价格,严禁价外加价;规范促销行为,要求显著公示促销规则、期限及限制条件,如实标明赠品信息;细化价格欺诈形式,明确禁止误导性标价、虚假比较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建立风险提示机制,鼓励平台对显著低价行为进行经营风险和消费风险双向提示;规范服务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转嫁收费等行为。
“这些要求将极大促进汽车产品‘价格透明’,有效维护产业链安全稳定,维护消费者长远利益。”中汽协相关人士表示,合法、合规是企业经营必须坚守的底线,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价格风险识别与预警,自觉规范非理性竞争,这不仅能有效避免企业因价格违规导致品牌受损、客户流失等问题。
其中,针对价格竞争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汽车销售企业除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下列价格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例如,销售商品的价格低于进货成本;采用高规格、高等级充抵低规格、低等级等手段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通过采取折扣、补贴等价格优惠手段,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采取多发货少开票或不开票方法,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等。
政企合力“稳局”
在提出要求同时,《征求意见稿》也给予制度建设等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方面表示,指导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构建系统化的内部价格合规管理体系,从源头预防价格违法行为。明确制度架构,鼓励企业设立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负责协调、监督合规工作,开展风险识别与应急处置;规定六大核心机制:包括价格决策、销售合同管理、内部监督、价格应急处置、风险防控及价格合规培训机制,实现价格行为全流程管控;强化执行与持续改进,要求企业明确内部责任划分,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制度,确保有效执行。
“《征求意见稿》系统构建了覆盖汽车全产业链的价格行为规范体系。生产端遏制非理性定价与渠道压迫,推动‘需求导向’的产销协同;销售端以明码标价为核心,公示车辆配置、价格信息与促销规则,列明价格欺诈负面清单;线上平台端禁止强制商家促销,要求对异常低价进行风险提示。”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相关人士看来,《征求意见稿》鼓励企业建立内部价格合规管理体系,推动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自律”,与行业自律行动形成叠加效应。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包括北汽集团、小鹏汽车、比亚迪等多家主流车企迅速响应表态。其中,北汽集团发文称,将完善价格合规管理体系,将指南要求嵌入产品定价、经销商管理、促销推广的全流程。北汽集团相关人士表示,将严守公平竞争原则,坚决杜绝低于成本价倾销、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规范明码标价,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发挥产业链“链长”作用,带动上下游伙伴共同落实合规要求,构建互利共赢的产业命运共同体。
“内卷”持续降温
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首次突破3000万辆大关,去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年度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辆大关。虽然汽车产销量创出新高,但汽车行业利润率从2017年的7.8%降至2024年的4.3%。今年这一情况也未能好转,今年前4个月,我国汽车产销量继续攀升,首次双超千万辆。同期,国内市场降价车型超60款,诸多车企虽然销量增长了,但行业利润率进一步下滑至4.1%。
此前,中汽协发文称,一段时间以来,行业盈利水平下降,以无序“价格战”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内卷式”竞争,是行业效益下降的重要因素。产品售后服务保障、企业创新发展需要持续加大投入,而“价格战”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冲击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把产业发展带入恶性循环。汽车行业“内卷”也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关注。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赞同并支持中汽协提出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倡议”。车企之间“价格战”,给汽车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冲击,危及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同时,工信部方面表示,将加大汽车行业“内卷式”竞争整治力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产品一致性抽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坚决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根本利益,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关注和监督下,汽车市场价格内卷正趋向稳定。据统计,今年11月汽车行业车型降价规模19款,同比减少7款。其中,燃油车同比减少1款;混合动力燃油车同比减少1款;纯电动车型同比减少10款。
汽车行业整体经营情况也正逐步回温。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汽车行业收入同比增长7.9%;利润同比增长4.4%;汽车行业利润率4.4%。“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效果突出,市场销量增长,内卷降价现象明显减弱,行业运行压力改善,今年前10个月的汽车行业利润率回升到4.4%的中低位,这也是行业规模上升和价格促销趋稳的良好表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今年乘用车行业促销与降价均正回归理性,市场秩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