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市规则2.1.6 及公司市值管理制度11条,应充分披露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近有媒体报道,上半年储能电芯出货量排全球第三市占率10.7%。1-8月动力电池市占率18%仅次于宁德时代36.8%,居全球第二。 问:上述信息是否真实?单项业务位居世界前几是否重大?按上述规定是否该适当披露? 另,提请注意,不能以会计准则的分部报告要求否定上市规则和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这是两个维度的事。
比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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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1-14 17: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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