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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6:27:52 股吧网页版
万安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金额及来源: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4、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0 元/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00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4,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8%;按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发行总股本的 0.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在未来六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构建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五条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20.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00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 4,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8%;按回购金额下限 2,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19%。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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