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3 17:03:13 股吧网页版
奥拓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杨扬、陈丽暖

(2)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3)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4)联系邮箱:ir@aoto.com

(5)邮政编码:51805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