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
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13.51万元,投资进度为37.34%。根据房地产市场现状、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046.88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概述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项目为“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本项目拟通过购置办公场所建设智慧网点业研中心,添置研发设备、业务展示设备,外购、整合业务软件及系统,招聘各类人才等方式,从项目设计、项目研发、项目实施及项目营销等多方面综合提升公司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从而满足智慧银行、智慧营业厅等市场业务持续增长的,日益个性化、智能化的市场需求。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作为实施主体,于2022年4月取得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谷管委备[2022]53号),实施地点为南京市。本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包括设备投资436.50万元、场地投资3,000.00万元、软件投资1,920.00万元、研发费用投资1,208.50万元以及实施费用投资435.0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13.51万元,投资进度为37.3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市奥拓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613.5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046.88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46.88万元,未到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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