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上市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奥拓电子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39,423,07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500.00 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009.6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 0019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
拟投入额 投入金额
1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 13,951.32 12,000.00 7,000.00
2 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7,037.05 4,000.00 4,000.00
3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5,690.82 4,400.00 409.68
4 补充营运资金 8,600.00 8,600.00 8,600.00
合计 35,279.18 29,000.00 20,009.6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678.5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219.64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南京奥拓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投放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风险低;(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投资产品不得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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