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毅,男,195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第九届政协委员,深圳市第三、五、六届政协委员,深圳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科协常委,深圳市雅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 22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4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李 毅 6 6 0 0 否 4 4
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和会前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参会过程中,仔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明确地发表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题无异议,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调整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没有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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