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对照表
(2025 年 11 月)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全文:相关条款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均相应修改成“股东会”。不做逐一列
全文:股东大会
示。
全文:相关条款中涉及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的表述均予
全文:监事会、监事 以删除,或者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或者“审计委员会
成员”。不做逐一列示。
全文:或 全文:相关“或”的表述更新为“或者”。不做逐一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应当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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