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筹资行为,加强筹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筹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筹资,是指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贷款等方式获得资金的行为。
第四条 筹资环节的主要业务包括:
1、 分析确定公司短期和长期所需资金数量;
2、 编制各种筹资计划;
3、 审批确定筹资方式;
4、 签订各种贷款合同;
5、 办理股票或债券发行登记和注册手续;
6、 委托证券发行代理机构发行股票或债券;
7、 保管未发行的股票、债券,以及公司回购的股票;
8、 定期计算和支付利息;
9、 确定和支付股利;
10、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第五条 筹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筹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1、总体上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为宜,应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2、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
3、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4、权衡资本结构(权益和负债比重)对公司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
的影响;
5、慎重考虑公司偿债能力,避免出现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
第六条 筹资活动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筹资活动在发生前必须得到适当的审核;
2、保证筹资业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3、保证利息和股利的正确计提和支付;
4、保证股东权益被合理地确认。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能
第七条 通过各种筹资方式所筹集的资金,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属于资本金的,应按照资本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属于负债的,应按照负债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八条 公司融资部和证券部是公司筹资活动的主办部门。第九
条 公司融资部负责完善公司筹资管理制度,控制筹资风险。
第十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对重大筹资活动提出议案并组织评估工作,对筹资投向、资产重组等项目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并负责组织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第十一条 公司融资部负责公司筹资结构分析,拟定公司年度及中长期筹资方案,并负责对公司的筹资方案进行财务评价及效益评估,负责公司筹资活动的策划、论证与监管,审核公司的重要筹资活动,提出专业意见,并对公司的筹资活动进行跟踪管理。负责公司筹资管理(包括权益性筹资和债务性筹资),负责资金筹划、信贷管理及募集资金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资金投入使用后,资金使用部门和融资部须对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督,发现其与生产经营需要存在不符之处,应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按照审批决定做出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融资部对筹资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并对筹资结果的以下方面进行评价:
1、筹资业务进行前是否经过合法授权和批准;
2、筹资相关文件是否经股东会、董事会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
3、筹资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办法;
4、筹资带来的实际收益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5、其他需要评价的方面。
第三章 筹资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应编制书面的筹资计划书,详细说明以
下内容:
1、筹资金额、筹资理由;
2、筹资前后公司财务状况的变化;
3、筹资对公司未来收益的影响;
4、各种筹资方式利益比较以及对筹资方式的建议等。
第十五条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等方案,由证券部会同融资部拟定初步方案,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股东会批准。
第十六条 公司申请贷款由融资部主办,办法如下:
1、单笔贷款金额在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范围内的,须报请董事长审批;
2、单笔贷款金额超过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范围内的,须提交董事会审议,达到股
东会审议权限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章 筹资担保管理
第十七条 为保护公司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公司需加强对外担保业务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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