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5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做出部分更新,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新增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经理、副总经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