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资质及 2024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有限责任转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
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计委
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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