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访谈、检查公司经营管理相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运作情况,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4 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23 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2024 年 3 月 29 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9 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5 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2024 年 10 月 24 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无其他任何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按照
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交易公平合理,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
了审核,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营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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