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2024 年度勤勉、诚信、独立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按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的所有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
事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孔英,1960 年 8 月出生,加拿大国籍,北京大学物理学学士,加拿大卡
尔顿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加拿大卡尔顿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国家教育委员会(现教育部)主任科员,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调研组成员,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现科学技术部)863 计划领域管理负责人,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副院长、教授,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现任加拿大约克大学终身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湾区国际商学院院长、教授,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数 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7 1 6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 7 次,
实际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 7 次,未出现缺席董事会的情况;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材料,会上本人认真阅读和了解各项议案及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客观的分析与判断,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均投了赞成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认真履行责任与义务,积极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相关事宜进行积极讨论和认真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
2024 年 1 月 22 日,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
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2 日,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
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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