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222 号康泰创新广场 34 层 518057
电话:0755-83739000 传真:0755-26906383
http://www.tclawfirm.com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
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心环东
路与荣二路交汇处齐美大厦 27 层。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制定<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7.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关于选举岳家霖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2 《关于选举刘文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3 《关于选举徐隽雄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4 《关于选举黄桂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5 《关于选举陈星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6 《关于选举史晓如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 《关于选举蔡艳红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2 《关于选举张荣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3 《关于选举刘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4 《关于选举夏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岳家霖先生主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