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公
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股份公司本部、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未名(合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北大未名(山东)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大未名(上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未名生物醫藥(香港)有限公司、山东衍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林未名天人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未名天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组织架构
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并根据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规范运作。
(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重大交易事项,公司资本变动、任免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2)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在规定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人员及机构设置符合规定,职责明晰,决策程序透明合规。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职权。
2.发展战略
公司设立了战略决策委员会,建立了发展战略管理程序,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针对公司当前战略规划明确发展
的阶段性和发展程度,确定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路径。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采取扁平化与垂直化相结合的员工管理模式,积极搭建员工施展个人才能的平台,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有效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员工技能,促进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4.安全生产
公司建立完善了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目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监控检查、安全事故处理与统计、考核评价、持续改进、应急事故处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董事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岗位安全与员工个人绩效挂钩。通过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监控检查及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确保公司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5.采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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