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分别为独立董事马涛先生、桑丽霞女士、颜廷礼先生。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发展初期,在研发创新与市场开拓等方面仍需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为其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予以展期,旨在支持其核心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持续稳健经营,加快公司锂电产业发展,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持有其 55%的股权,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整体风险可控。本次展期借款年利率按借款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涛、颜廷礼、桑丽霞
2025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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