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港投资)、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北京兆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昊楠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百商电缆有限公司发起,由原惠州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
更设立,于 2000 年 12 月 22 日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惠州市。
公 司 现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130072546497X7 的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资 本
612,618,620.00 元,股份总数 612,618,62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 31,094,276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81,524,344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1 年 5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新型电子元器件(高密度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香港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元盛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广泰电子(泰国)有限公司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的披露事项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 单笔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单项金额或预算数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收入总额超过集团总收入的 15%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收入总额超过集团总收入的 15%
重要的或有事项 公司将诉讼担保保全资产价值超过资产总额 0.5%的
诉讼未决事项认定为重要的或有事项
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实际控制人股权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质押、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股份回购认定为重要
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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