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治国)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治国,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讲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与麻省理工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数量经济学会与上海财务学会常务理事、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复爱绿色化学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同时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任职期间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任职期间
事姓名 报告期内 席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缺席董事 报告期内 列席股东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会次数 股东大会 大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李治国 4 1 3 0 0 1 1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与专门委员会相关的工作细则规定,积极组织委员会工作,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期间组织召开了 1 次会议,对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审阅;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未召开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独立董事相关沟通会,2025 年,本人也将会依规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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