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1 18:29:08 股吧网页版
群兴玩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25-049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20年8月1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首席合伙人申利超;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34人,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2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7人。国府嘉盈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7,61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3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351万元。

2024年国府嘉盈承担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为800万元,
审计对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所在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33.76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以上监督管理措施均不是执业人员在北京国府嘉盈执业期间收到)。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宜洛,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拟项目签字会计师:王忠飞, 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袁汝麒,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武宜洛因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于2025年1月3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上述事项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国府嘉盈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2024年度合同约定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国府嘉盈在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