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以及列示和披露要求。该规定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
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
年度提前执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两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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