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积极调整发展策略,带领公司抢机遇、控风险、调结构、谋发展,推动公司整体平稳向前运行。
2024 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393,428.45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0.08%,其中
母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96,920.49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8.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797.7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8.70%,基本每股收益 0.03 元。
2024 年末,公司合并总资产 702,759.50 万元,比年初减少 4.80%;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310,135.30 万元,比年初减少 0.05%;2024 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55.53%,比年初下降 2.02 个百分点。2024 年度公司合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5.8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97.64%。
二、董事会履职和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推动公司各项治理经营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应尽职责。2024 年,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个别人员由于行程原因缺席部分股东大会,已提前向公司董事会说明),组织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独立董事还亲自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履行应有监督职能。
公司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各项议案有足够的讨论时间,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2024 年度,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股东大会召开和决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审议的议案和表决情况见
下表: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表决
情况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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