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7 19:49:12 股吧网页版
清新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7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于2025年11月7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谢广明先生、王志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谢广明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王志轩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唐鸿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鉴于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70.6%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70.6%股权,征集拟转让股权的潜在受让方。

根据《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川国资委〔2018〕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转让的信息预披露,信息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70.6%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