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致同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用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11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致同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 名。
致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1.03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为 4.82 亿元。2024 年度,致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97 家,收费总额 3.86 亿
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上年末,致同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0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致同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6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志永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蓉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立君先生,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38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3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78
万元,较上年下降 20 万元,降幅 4.90%。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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