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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1 20:17:09 股吧网页版
索菲亚: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5-026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
963,047,164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为963,047,164元(含
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2024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5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原则是分配总额固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
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51 江淦钧

2 01*****796 柯建生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3 08*****181

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89号索菲亚发展中心大厦

咨询联系人:陈蓉

咨询电话:020-87533019

传真电话:020-8757939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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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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