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DELI HOUSEHOLD GLASS CO., LTD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 128 号 302-1、302-2、
303-3 室
二〇二六年一月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是本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53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后 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17,585,2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8,541.66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6、发行对象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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