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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18:54:14 股吧网页版
德力股份: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除现场会议外,公司应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投票便利:

(一)证券发行;

(二)重大资产重组;

(三)股权激励;

(四)股份回购;

(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

(六)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七)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九)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十)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一)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以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现场表决结果为准。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 公司通过网络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投票便利的,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和累积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第八条 对于实施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会,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会的三个交易日之前(不含股东会当日)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类别、股份数量等内容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

第九条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情形,股东会召集人可比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第三章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

第十条 公司股东会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现场股东会应当在交易日召开,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第十一条 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设置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简称由公司向深交所申请;

(二)买卖方向为买入;

(三)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会议案序号。如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

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
议案 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如议案 3 为选举董事,则 3.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3.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四)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五)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六)股东会有多项议案需表决时,可以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 (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

(七)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第四章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

第十二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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