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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股份: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
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安徽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二分之一多数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或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经董事会同
意后,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审计办公室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
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主任委
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
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
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审计办公室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
司支付。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名,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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