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6-01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贝大美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 132,629,4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8%。其中,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31,105,171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98.85%。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已裁定受理小贝大美控股前期提出的预重整申请,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小贝大美控股后续实施重整,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变动。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小贝大美控股的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因美”)今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获悉:小贝大美控股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2025 年 7 月 16 日,小贝大美控股以流动性紧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
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金华中院提交了预重整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025 年 7 月 22 日,金华中院向小贝大美控股发出《通知书》([2025]浙 07
破申 3 号),同意小贝大美控股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参与预重整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预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6 年 1 月 23 日,小贝大美控股的临时管理人向各债权人发布了《浙江小
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以非现场表决的方式组织召开小贝大美控股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浙江小贝大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预 重 整 方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2026 年 1 月 30 日,小贝大美控股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表决期满,有特定财
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分别表决通过了《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小贝大美控股预重整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公告的主要内容
为尽快推动小贝大美控股预重整工作,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及遴选意向投资人。
(一)小贝大美控股概况
小贝大美控股的工商登记情况、股权结构、主要资产状况等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为实现对小贝大美控股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意向投资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如下:
(1)意向投资人应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相关条件,不具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要求不适宜参与重整投资的情形。
(2)意向投资人及其实控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三年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无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等情形。
(3)意向投资人及其实控人具备与本次重整投资相应资金实力,能出具相应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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