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SZ002570)$
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6-01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贝大美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 132,629,4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8%。其中,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31,105,171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98.85%。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已裁定受理小贝大美控股前期提出的预重整申请,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小贝大美控股若后续实施重整,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变动。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小贝大美控股的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因美”)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小贝大美控股临时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2025 年 7 月 16 日,小贝大美控股以流动性紧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
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金华中院提交了预重整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025 年 7 月 22 日,金华中院向小贝大美控股发出《通知书》([2025]浙 07
破申 3 号),同意小贝大美控股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参与预重整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预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6 年 1 月 23 日,小贝大美控股的临时管理人向各债权人发布了《浙江小
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以非现场表决的方式组织召开小贝大美控股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浙江小贝大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预 重 整 方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2026 年 1 月 23 日 12 时 00 分起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止,小贝大
美控股债权人、出资人以非现场形式通过“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系统分组对《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进行表决。截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表决期满,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
组分别表决通过了《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
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继续推进重整工作。
三、本次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小贝大美控股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进展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变动,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小贝大美控股或小贝大美控股临时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小贝大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32,629,4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8%,
其中,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31,105,171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98.85%。小贝大美控股所持本公司股份存在高比例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小贝大美控股的第一大股东谢宏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及法定代表人;小贝大美控股的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李晓京为本公司董事。除上述情形外,小贝大美控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小贝大美控股相互独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小贝大美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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