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5-06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和《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 号 10 幢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93 人,代表股份 141,270,289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1,105,17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89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92 人,代表股份 10,165,1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9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92 人,代表股份 10,165,1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9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92 人,代表股份 10,165,1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99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3,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217%;反对 4,17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1.0512%;弃权 3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71%。
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601,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55%;
反对 4,2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35%;弃权38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96,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753%;反对 4,2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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