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5-037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
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 年 4 月 29 日)登记在册
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回购专户)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132,629,471 12.28
2 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1,969,300 2.03
(有限合伙)
3 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 11,552,066 1.07
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 9,939,924 0.92
计划
5 BARCLAYS BANK PLC 5,148,852 0.48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食品 3,723,900 0.34
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 李森 3,384,000 0.31
8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3,311,554 0.31
9 黄敏 2,866,800 0.27
10 王超 1,867,200 0.17
注 1: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注 2: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61,430,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9%。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回购专户)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132,629,471 12.28
2 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1,969,300 2.03
(有限合伙)
3 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 11,552,066 1.07
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 9,939,924 0.92
计划
5 BARCLAYS BANK PLC 5,148,852 0.48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食品 3,723,900 0.34
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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