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因美”)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了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利益。
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经营情况
2024 年,在基本盘市场有效需求不足、消费增长不振的情况下,市场不断细分,渠道加速变革,面对种种压力和挑战,在公司董事长坚强领导、科学决策下,经营层保持战略定力,奋力攻坚克难,公司总体实现了高质量发展,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7.73 亿元,同比增长 9.70%;创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93.53万元,同比增长 116.92%。
2024 年,公司凭借强劲的综合实力和“大国品牌”的权威效应,通过多渠道高频曝光,强化了公司“以先进科技驱动的专业消费品公司”品牌形象。
二、2024 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2024 年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 3 名独立董事。同时,各专门委员会也完成了换届工作,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并保持独立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要求。
董事会换届工作程序合法合规,人员设置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发展需要,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对外投资决策
为整合完善贝因美新零售体系,进一步发展贝因美线上业务,拓展贝因美跨境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 8000 万元与桐庐县国资委下属桐庐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杭州市桐庐县共同投资设立贝因美(杭州)新零售有限公司。
基于产业链创新发展,全资子公司贝因美(杭州)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2,250 万元与杭州薇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先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必美德(杭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期研发适合我国营养食品产业需要的关键营养素,从而为公司的产品创新及未来业务的协同发展做出新的拓展。
(三)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职责权限与决策程序,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确保公司运营规范、决策科学。
董事会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对重点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通过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等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内部控制问题,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和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报告期,董事会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学习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 1+N 政策体系、“关于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等。提升公司关键岗位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把控能力,并持续优化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在董事会的严格要求及指引下,公司积极主动作为,通过投资者电话、邮件、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认真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投资者服务及沟通,切实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来电、回复投资者邮件、回答互动易提问、召开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以及在年度业绩说明会后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举措,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各类投资者保持了良好互动,建立了多
元化投资者关系体系。公司积极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价值传递工作,开展自愿性投资者回馈活动,努力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三、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14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1、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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