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820,4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049,368,955股的0.078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49,368,955股调整为 1,048,548,555 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流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3.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条件。公司已经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内部张榜
公示等方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截止公示期结束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新增部
分)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的登记完成日期及新增部分
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7.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拟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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