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唐人神集团”)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秉持“高目标、高增长、高收入”的薪酬原则,增强核心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凝聚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从而为股东带来更多、更持久的投资回报,制定《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本办法),设立公司长效激励基金。
第二条 本办法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奖励和约束相结合;
(二)坚持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的个人利益相结合;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激励基金是在各业务板块(饲料、养殖、肉品)达到本办法约定
的条件后予以计提,用来奖励给公司管理、技术骨干以及经认定应当奖励的其他员工且激励对象需要满足八年服务年限后方可实际获取相应奖励。
第四条 本激励基金是公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之补充奖励资金,本办法与公
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并行实施。
第二章激励对象的范围
第五条 本次长效激励基金的参与对象应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正式员工:
(一)认可“责任、成果、社会”的公司长期主义价值观。
(二)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的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符合“有愿力、有业绩、有接班人”标准的三有干部。
(三)激励对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若有特别优秀人员,可视情况放宽年龄要求。
(四)经公司认定享受奖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方案的参与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自然人。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人才发展情况,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根据综合考评情况
拟定激励对象名单,并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通过,并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激
励协议。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已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刑罚或行政处罚的;
(二)最近三年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两次公司黄牌以上处罚的;
(三)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
为给公司利益、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存在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激励对象的确定,并不意味着公司有义务与激励对象签署劳动合同,
亦不意味着公司对激励对象有聘用期限、工资薪酬等承诺,激励对象与其聘用
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劳动合同续签事宜(若需)仍按其与聘用单位签订
的正在履行的有效劳动合同执行。
第三章长效激励基金的计提
第八条 公司以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长效激励基金亦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计提。
第九条 公司长效激励基金的提取方式和条件规定如下:
(一)饲料业务/屠宰及肉类业务
以考核饲料业务/屠宰及肉类业务当年实际完成的净利润超出当年目标值的数额确定计提金额。设定P值为饲料/屠宰及肉类业务当年度实际完成的净利润,设定M值为饲料/屠宰及肉类业务各年度净利润目标值。激励资金提取公式如下:
业绩完成情况 P≦M P>M
提取长效激励基金公式 不提取 提取不超过(P-M)*20%
M值以上一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饲料分部/屠宰及肉类分部净利润为
准。P值以每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饲料分部/屠宰及肉类分部净利润为准。
(二)养殖业务
以考核当年实际完成的生猪养殖成本低于当年成本目标值的数额确定计提
金额,若当年度养殖业务板块亏损,公司原则上不予以计提养殖业务板块的长
效激励基金。设定S值为当年度实际生猪养殖成本,设定Y值为各年度生猪养殖成本目标值。
激励资金提取公式如下:
育肥业务 仔猪业务
业绩完成情况 S>Y S≦Y S>Y S≦Y
提取长效激励基 提取不超过(Y-S)*肥猪出栏总 提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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