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①因 69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予的股票期权 179.60 万
份予以注销;②因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600 名激励对象获授予的股票期权 1,512.32 万份予以注销。
(2)注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①因 12 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予的股票期权 22.2 万份
予以注销;②因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77 名激励对象获授予的股票期权 159.95 万份予以注销。
以上合计注销期权 1,874.07 万份。
2、根据《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对应的激励对象获授予的股票期权相应予以注销;同时部分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予的对应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1,874.07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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