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
李尊农。
截至 2024 年末,中兴华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中兴华 2024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52,989.42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48.30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70 家,上市公司涉及
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安排,中兴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中兴华在执行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围绕独立性声明、审计范围界定、审计策略与实施方案制定、年度报告审计核心关注领域及风险识别程序等关键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充分专业沟通,通过实施针对性的风险评估程序及重点领域穿透审计,就财务报告重大事项达成专业共识,有效保障了审计程序的完整性与结论的客观性,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提供了专业保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1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于公司原聘任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基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2024 年 12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2024 年 1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华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沟通,包括独立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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