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5-03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
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监事 1 人),监事黄锡源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文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中兴
华审字(2025)第 170021 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5,415,994.80 元,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993,783,384.35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1,638,673,364.34 元。根据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3,783,384.35 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满足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合法合规。
4、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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