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8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6、7、8、9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益胜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86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35,757,8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0204%。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8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2,575,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78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3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3,542,9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0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3,679,22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4689%,反对 89,0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656%,弃权 1,989,6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1.4656%。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678,22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4682%,反对 95,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702%,弃权 1,984,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1.4616%。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678,22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4682%,反对 45,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334%,弃权 2,034,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1.498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676,52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4669%,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663%,弃权 1,991,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1.466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668,72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4612%,反对 103,8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765%,弃权 1,985,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1.46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3,8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356%,反对 10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97%,弃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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