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9 16:33:04 股吧网页版
天沃科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或“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青海海河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青海海河铁路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海河”)7.1173%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青海海河 7.1173%股权于联交所公开挂牌,现已达成
交易意向。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联交所送达的《组织签约通知》,青海
青藏铁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藏铁路”)成为前述交易标的受让方,公司已与青藏铁路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青藏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0226667465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德林

注册资本:16807.874932 万元

成立日期:1997-04-1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属材料销售;非食用盐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青藏铁路 100%股权。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藏铁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甲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青海青藏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二)产权交易标的

青海海河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三)交易价款

本次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853.763822 万元。

(四)支付方式

4.1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 256 万元,在本合
同签订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4.2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价款:

4.2.1 一次性付款:除 4.1 款中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
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 597.763822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3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甲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五)产权交接事项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 2025 年 06 月 30 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
于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3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标的的变更登记手续。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聚焦主业,改善现金流。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最终交易结果尚未确定。该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